2008年11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欢打旧爱 情侣进班房
王昊

  本报讯 为了帮新女友出气,将前女友打成了轻伤,还将其身上的财物洗劫一空。近日,江山市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对徐某、罗某提起公诉。
  今天7月的一天,徐某和女友罗某聊天时,提到了前女友陈某。罗某曾和陈某发生过冲突,就说要“报仇”,徐某拍着胸脯一口答应。为此,徐某以“失恋”为由,骗陈某去他的出租屋。第二天,陈某与3个朋友一起到了徐某的出租屋。在徐某持刀威胁下,徐某、罗某捆住陈某等4人的手脚,用皮带、衣架等殴打了她们,并从她们身上搜出300元钱及两部手机。
  出完气后,徐某、罗某害怕了,跑到江西等地躲藏,最后又选择了回乡自首。